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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组织“零点行动” 严肃查处露天秸秆焚烧行为

    3月21日-22日,省卫星遥感监测到全省共有204个秸秆焚烧火点,其中沈阳、铁岭、锦州等市火点数明显较多。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涛同志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重点地区的巡查、夜查工作,要求省厅派出巡查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夜间突击巡查,并部署了“高速周边和国道沿线相结合”巡查计划,要求沿沈铁、沈吉、沈锦高速公路两侧兼顾国道沿线开展秸秆焚烧管控巡查工作。

 

    3月22日20时30分,金起龙监察专员带队赴铁岭市开展现场督察。在位于铁岭开原市中固镇新屯村(经度123.975617,纬度42.440755)确认一处较大面积的露天焚烧火点,过火面积达4000平方米,已现场责成当地政府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具体人员正在处理中。

 

    3月23日23点至24日3点,省厅巡查组沿沈铁高速和102国道,对沈北新区、铁岭市、铁岭县、开原市等地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工作,共计巡查270多公里。24日凌晨1点20分,检查组在铁岭市铁岭县平顶堡镇苑家村(经度123.946362,纬度42.375382)发现多处连片秸秆焚烧火点,火光冲天,秸秆燃烧形成的烟雾直接蔓延到公路上,不仅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也给途经这一路段的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从当前全省焚烧秸秆的总体情况来看,我省秸秆焚烧管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同时也集中暴露出夜间焚烧秸秆现象突出、属地村镇政府监管缺失等两个问题。

 

    为落实好《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是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三级秸秆禁烧网格主体责任,将责任明确到地块和人头。二是强化监管,启动日调度日通报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做好辖区内秸秆焚烧管控的监督和巡查工作;沟通农业部门做好辖区内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减少秸秆在田间地头的堆存量。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深入人心,让禁烧成为自觉行动。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区要对秸秆焚烧行为精准问责,提高问责的效力,防止泛化问责,丧失问责的权威性。

 

    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将组建3个巡查组,调度各市巡查情况,开展抽查、约谈问题突出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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