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组织,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监测
- 发布日期: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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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我们责无旁贷。盘锦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积极应对疫情进行应急环境监测,为疫情环境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一、积极响应,及时安排应急监测工作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卫生机构和城镇污水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河流地表水等应急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2月2日,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工作,制定《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监测方案》,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城镇生活污水应急监测。
二、精心组织,全力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疫情期间,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结合盘锦市实际,开展相关应急监测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一是密切关注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状况。明确疫情防控期间专人值班,充分利用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等自动监测网络,全天候密切关注环境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同时,开展三个国控断面监测。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为保障民生,确保饮水安全,在疫情发生地开展了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三是强化医疗污水监测。于1月30日起,对3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定点医院医疗污水总余氯开展监测,密切监控医疗污水杀菌消毒情况,及时提出科学建议,全力支撑环境监管防控工作。四是认真开展城镇生活污水监测。主动对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单位,及时掌握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在线监测情况,同时开展余氯等手工应急监测。五是加强固废处理监测,对盘锦京环固废处理中心产生的渗滤液进行连续三天采样抽测,分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指标是否符合排放标准。
三、精准调度,建立健全信息上报专项机制
为实时跟踪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盘锦市环境空气和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质量状况,医疗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状况,建立起疫情期间监测信息专报机制,及时收集、汇总应急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报送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为指导医疗污水消毒杀菌提供有力支撑。
四、做好保障,充分发扬环境监测铁军精神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强化组织保障的同时,做好仪器、试剂、装备和人员的保障。一是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监测技术支持小组,统筹协调开展应急监测工作。二是及时采购便携式余氯测定仪;得到省中心的仪器、生物毒性检测仪试剂、防护用品的支持,保障现场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扬生态环境监测铁军精神,党员、技术骨干始终战斗在疫情防控应急监测一线,把疫情防控作为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践战场,现场监测人员均为共产党员,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遇到困难哪里就有党员。
疫情防控还没有结束,我们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监测力度,及时上报各类监测信息,为打好这次防控战争提供环境信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