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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3月17日海洋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8 浏览次数:853

    根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3月17日我局受理1个海洋生态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31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2660100(海洋科)  传真04272660100


    通讯地址: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124010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实施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盘锦市大凌河口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盘山县笔架岭海域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大连指南针海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317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评文件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内容。


盘锦大凌河生态修复环评.pdf


盘锦生态修复公参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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