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统筹环境执法工作 落实环境执法“规定”动作
- 发布日期: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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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突破水、巩固气、治理土”的工作目标,省厅全面加强2020年度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开年即开战,开战即决战”的原则,部署环境监管执法的日常“规定”工作。
一是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近日,省厅组织印发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以“管精、管少、管好”,完善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实施细化环境监管,做到重点突出、分类管理。同时,要求各地及时公开“双随机”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减轻守法企业负担。
二是以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自1月13日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项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后,坚持调度汇总,通报进度缓慢地区,确保全省各地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环境监管。
三是以深入开展“十小”企业取缔为目标之一。继续组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力量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工作,在印发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十小”企业取缔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巩固既有成果,深入再排查再整治,切实打击高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以“黄红牌”企业监管公示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全省水污染企业的监管公示制度,根据新时期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定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印发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水污染企业“黄红牌”企业监管公示制度工作的通知》,将“黄红牌”公示制度作为公众参与和违法惩戒的具体手段,全面提升企业环境守法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省厅将持续调度各地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以涉气与涉水的工业污染源为方向,全面实施最强硬的环境监管执法措施,运行固定源环境监管闭环流程,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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