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谋划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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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0年初完成省市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后,按照全省一盘棋、大监测的思想,充分发挥千人队伍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围绕影响环境质量的大气、水等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攻关,集中全省监测力量打攻坚战、歼灭战,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近日,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审查通过下发,为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提供了做好新年度各项监测工作的第一个行动指南。
——理顺省市两级事权,明确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任务
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革,理顺新体制下省市两级生态环境监测事权是做好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以“监测方案”形式明确省监测中心应当承担的任务和应当属于各市的监测职责,并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文件下发,为各项监测任务的顺利开展及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谋划监测工作,监测工作站到了生态环境管理的第一线
数据是判断生态环境质量、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支撑,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的评价、判断、预警优势,强化监测为管理服务理念,在监测方案编制过程中,专门增加了“要求”部分,对空气、水、土壤、生态、污染源、海洋、辐射以及综合分析等,均提出了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共计49项,各项监测工作均与厅相关业务管理处室对接,将监测服务管理的要求具体化、任务化、清单化,全面支撑环境管理决策。
——逐一落实改革后各项新增监测任务,拉开生态环境大监测工作的序幕
本次机构改革中,生态环境部门新增职能不少。为做好相应的技术支撑工作,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筹划,主动承接,与2019年相比,在人员数量没有增长的情况下,新增了海洋、国家重要水功能区、地下水等3项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后划转的监测工作,扩展了“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农田灌溉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环境预警等4项工作,明确了相关任务开展方式及监测要求,获得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将更全面,更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评价环境质量情况。
——高位谋划和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创造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最大势能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抓住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利契机,在科学、创新编制完成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基础上,从更好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全系统队伍能力和建设的高度入手,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纳入全厅主要业务工作,由厅党组专题进行研究、专门进行部署,实现了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45年以来首次将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列入厅党组会审议议题,有力推动了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围绕关键环境问题进行攻关,监测服务管理更贴近、更具体
年初以来,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围绕大气重污染天气、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人员联合攻关、研究,与气象部门建立了数据深度共享机制,厅领导、业务处室、全省监测系统相关人员,以监测数据变化情况为基础,结合气象参数、排放源分析、执法监管、政策措施落地等主客观因素,每阶段一个问题进行深入讨论,管理部门和监测系统群策群力,一个点位一个点位进行排查,先后对鞍山市大气污染成因、浑河七间房断面水质超标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