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硬核出战
- 发布日期: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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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刚、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副组长付光华会同大洼区政府、双台子区政府、大洼区环保局、双台子环保局、市局水科,先后到盘锦市人民医院、大洼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尧宾馆定点隔离点、大洼区污水处理厂、盘锦市传染病院及双台子区橘子酒店现场督导疫情防控工作。
在盘锦市人民医院、大洼区第一人民医院对医疗废水消毒剂投入量及监测因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导,并要求医院加密开展自行监测;在中尧宾馆隔离点,询问了隔离点人员安置及每天废水排放量等情况,现场查看了污水暂存池,指导工作人员对废水投放注消毒剂,要求定期检查废水存量,废水要转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在大洼区污水处理厂,查看进出水水质、消毒药剂投放量、自行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设备等情况,未发现环境问题。
在盘锦市传染病院医疗污水处理、拉运、消毒现场详细询问情况后,刘刚局长提出,作为全市重点医疗机构,传染病院一定要服务群众、攻坚克难,执行重要指标日监测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将为院方提供检测试纸并指导使用,同时要求在疫情期间增加投药量、严控车辆和拉运人员的消毒程序,确保医疗污水达标排放。
驻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辽油宝石花医院、盘锦中心医院、盘锦传染病院和盘山县医院4家重点医院进行采样监测,抽测结果显示,余氯、粪大肠菌群监测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密切关注水环境动态,根据情势分析研判,对应制定水生态环境工作方案。坚持“消杀防控阻疫情、稳定水质保达标”的原则,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全力做好疫情形势下医疗污水消杀排放工作及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效保障我市水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