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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月4日晚,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两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疫情防控工作,对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明确部署和要求。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生态环境部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尤其是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全面落实“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底线思维,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全力支撑保障、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系统要落实落细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环保重点工作,做到紧盯不放、务见成效。要从传染性和非传染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转运安全保障等环节,全力支持和督促地方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要指导督促地方加强对医院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并加强消毒处理。尤其是对疫情高发地区新征用的收治场所,要督促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严禁未经消毒处理和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排放。要组织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定点医院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达标情况等应急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要积极主动为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提供环评服务,助力企业扩大产能或顺利及时转产。要突出武汉市及湖北省等重点地区,加强调度协调,想方设法为其提供能力保障、防护物资等支持。要坚持科学严谨、实事求是,深入扎实推进相关环保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会议要求,既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又要切实加强系统内疫情防控,做好干部职工返程返岗相关工作。要抓好信息报送和宣传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误解,引导社会和公众稳定预期、增强信心。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尽心尽力,履职尽责,主动找准位置,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发挥作用。要严明纪律要求,积极弘扬正能量,切实发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做到“严、真、细、实、快”,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统筹谋划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和2020年其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前期工作总结评估,加强重点工作顶层设计和政策研究制定,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行性,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夯实基础。

    会议采取生态环境电子政务专网移动视频方式召开。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组成员吴海英,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国泰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总工程师张波列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部门、普查办、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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