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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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副市长米金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毅、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副局长李可伟、市直19个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推进会。
会上,刘毅副秘书长提出要求,2020年是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验收之年,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需按时间节点尽早完成收集创建档案、申报文件、创建工作报告、指标完成情况报告及信息公开情况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情况进行最终验收。
按照生态环境部于2019年10月修订并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根据最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可伟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37项指标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就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传达了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有关会议精神,他强调,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作为政府机构相关部门我们更要加强各种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日常医疗废物监管工作,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确保盘锦人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后米金套副市长在会上提出意见并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盘锦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指导下,重点抓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市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创建验收迎检工作,形成高效有力、上下联动的创建验收准备工作落实机制,有力保障创建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顺势作为,搭上生态文明建设的高速列车,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全面通过生态环境部的验收,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