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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查办对兴隆台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验收和审核

    为确保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参照盘污普办【2019】31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档案评分标准,兴隆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按照验收方案对我区二污普的各类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1月16日市普查办一行六人对污染源普查档案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及审核。 

 

    此次验收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听取汇报,由我区普查办向市验收组汇报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及档案整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从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方案、行动计划、下发文件、两员选聘、培训经费落实;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采集;质量审核、普查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最后市普查办吕志超同志就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程序以及验收形式进行了评审总结。 

 

    通过此次市普查办对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验收,我们明确了污染源普查档案工作完善方向,为我区普查工作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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