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被列为盘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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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刻把握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的新要求和新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于2019年9月11日,正式通过国家评审。于2019年10月2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2019年11月6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34号),以确保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扎实落地、稳步推进。
2020年1月7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盘锦市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纳入到政府工作报告中。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全面推开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工作,高标准完成油污泥综合处置利用、建筑垃圾有效利用、秸秆高值化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工程建设。完成盘锦市“无废城市”建设的 33 项制度体系、17项技术体系、6 项市场体系以及 18 项重点工程,实现 42项创建指标全部达标,探索形成盘锦无废城市建设的“五色锦”模式,推动盘锦市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同时,进一步推进完善已有的成功工作,延展形成“‘链长制’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城乡一体化大环卫模式”和“再生资源产业园推动危废处置产业化模式”等3 项成熟经验。强化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形成“辽河油田‘无废矿区’建设模式”和“畜禽废弃物规范化处置中心建设模式”2 项新经验。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无废城市”管理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实现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减至最低,精细化综合管理水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总结形成盘锦“无废城市”建设的“五色锦”试点模式,不断创新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模式,培育产业市场,形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集群,全面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