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上半年遥感监测和问题点位进行实地核查
- 发布日期: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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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上半年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189号)文件要求,依据《2019年上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报告》,12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林湿局、盘山县林湿中心、辽河油田环保处对盘锦市域内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7处人类活动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6处为芦苇堆放场地,属于芦苇湿地管护设施;1处为油气生产设施,已关停退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市林湿局、盘山县林湿中心、辽河油田环保处等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强化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确保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自然景观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