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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察局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

    12月9日,接到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从12月9日11时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指令后,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反应,孙大鹏副局长立即组织市环境监察局、绿服中心、环境监测站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根据《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进行工作部署,成立了四个现场执法检查组,对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燃煤锅炉和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料场堆场扬尘整治和秸杆焚烧管控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度各县区环境执法人员按照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要求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同时,联合市环境监测站、绿服中心污染源监控科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性监测,对自动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此次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市、县、区两天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重点排污企业50余家。检查发现,多数企业能够按照相关要求,执行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但部分企业仍存在原煤露天堆放、未苫盖的问题,环境监察人员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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