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排查整改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实地督导调研
- 发布日期: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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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辽宁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和管理,有效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全面改善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生产生活环境。9月24日至26日省生态环境厅农村处副处长张晓华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督导组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建设情况开展实地督导调研。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区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调研。
督导组对我市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排查整改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实地督导调研。组织召开了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排查整改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座谈会,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处理模式、运行情况及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排查工作和调整审核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实地查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研组对我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市将全面按照省厅加快推进全省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排查整改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精心部署,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