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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辽河口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调度会议

    2019年9月1日上午,在市生态环境局老楼二楼东会议室,召开辽河口自然保护区问题推进整改情况调度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主持,盘山县副县长冯大庆、大洼区副区长张学斌、市林湿局副局长侯军、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可伟、辽河油田、盘山县环保局、大洼区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湿局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李勇局长介绍了自然保护区存在问题整改相关要求,由市林园局侯军副局长通报了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大洼区政府、盘山县政府、辽河油田分别汇报了各自的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措施,李勇局长最后做总结讲话。


    会议强调,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问题检查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辽宁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重点问题清单》中辽河口自然保护区内的存疑点位要进行逐一现场核实,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绿盾2017”、“绿盾20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的约谈情况,盘锦市制定并印发了《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整改目标及完成时限,做到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整改责任明确到位、整改措施细化到位。督促盘山县、大洼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清查到的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整改。二是全面核查督办,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健全“绿盾”专项行动总台账、四类聚焦问题台账和实地核查问题台账,进一步梳理和核查2017年、2018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并督促县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会议要求,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一是严格按照《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二是完善台账和档案资料,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包括已完成整改点位的基本信息、整改的前、中、后相关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收报告,未完成整改点位的基本信息及退出计划等。三是积极推进整改销号工作,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到位一个、销号一个。按照“整改销号”程序要求,对已完成整改,基本具备“整改销号”条件的点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统一上报,确保我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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