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普查办扎实推进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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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盘锦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工作,加快推进普查数据整改工作进度,市普查办在完成国家普查办下发的13批次问题清单和省普查办审核细则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又采取了县区交叉互审、集中会审、专家抽审、国审软件复审等工作措施,先后多次召开了全市污染源普查调度推进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停产企业现场核查与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盘污普办[2019]26号)、《关于报送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进度的通知》(盘污普办[2019]27号),全市现场复核抽检了100家停产企业生产状态及报表相符性,初步完成了全市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为接下来的质量核查全面数据提升打好基础。
核查过程中,通过审核报表及查阅相关资料,核查并整改问题2759条。其中:工业源1949条、农业源702条、集中式108条。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治理设施未填报、与G101表对比经纬度差距过大、废水总排口有浓度却未填报监测方式、工业锅炉吨/小时燃油、燃煤、燃气量异常、原辅料等基础指标未填报;城镇或工业污水处理厂有污水实际处理量却未填报、超负荷运行30%以上的、每万立方米水干泥量数据异常;尿液废水处理工艺、原水存储设施类型、原水存储设施池口方式、粪便处理工艺、圈舍建筑面积(平方米)未填报;企业地理坐标存在偏差、企业运行状态需要更改、缺少乡镇街道盖章的停产证明等方面。
通过不间断核查及以动态督导整改,普查数据整体填报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一是核查工作进行了逐表复核,重点核实了生产工艺漏报、产排污环节缺失、污染物产排污量错误等数据指标。二是根据国家、省普查办下发审核细则,细致审核了普查数据异常值、极值、漏表以及逻辑关系等数据填报问题。三是修正了在填报过程中存在的认识误差和判断错误,对企业实际情况深入摸排,对原辅材料、产品产量、产排污系数选取、生产状态等错误问题进行了整改。四是完成了对停产企业的进一步核实,更正了部分企业的运行状态,进一步完善了停产企业的一企一档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收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