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对我市入河排放口开展专项调查复核
按照《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和《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入河排放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入河排放口排查整治工作,7月30至31日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专家组对我市前期开展的入河排放口调查进行复核。
专家组重点对大洼区清水河、辽河、大辽河沿岸的排放口进行复核,并对大洼辖区内重点排放源与入河排放口关联进行了确认。
通过现场复核,专家组对盘锦市前期的入河排放口调查、排放源与入河排放口关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排污口档案整理以及排污口整治等后期工作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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