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发证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函》(环固管函〔2016〕163号)、《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7〕121号)等相关要求,经审核,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盘锦鑫利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核发废铅蓄电池市级收集许可证,许可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 军 联系电话:2807792
特此公告。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7日
盘锦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发证公示
单 位 名 称:盘锦鑫利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月波
持证单位住所: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东边村
集中贮存地址: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东边村辽河油田新型建材企业总公司院内
经 营 方 式 :收集、贮存
经 营 类 别 :HW49废铅蓄电池(900-044-49)仅限移动通讯、机动车维修、电动维修行业及转移量小于30吨的企事业单位。
经 营 规 模 :5000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9年7月26日至2020年1月25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