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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普查办及市农业农村局合力完成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及数据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好国家及省普查办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7月8日,市普查办及市农业农村局分别印发了《关于请予以协调做好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及数据修改工作的函》和《关于做好盘锦市农业源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及数据修改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及整改要求。7月9-11日,市普查办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克服了由于机构改革导致的人员变动、职责划分复杂、数据衔接不上等不利客观因素,组织全市各县区分别负责畜牧、种植、水产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共同完成了对农业源报表的集中复审及整改工作。


    集中审核采取了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方式,农业部门负责数据的审核及反馈,普查办负责数据的录入及修改,审核的工作效率和数据的修改质量得到大幅提高。三天来共完成了国家普查办反馈的盘锦市农业源普查数据问题中的畜禽、地膜、秸秆、水产、种植五个方面共计90张表格的质量核查;整改了5个调查方面数据错误问题:


    (一)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方式为其他;粪便资源化利用比例过高、清粪方式比例之和不足100;


    (二)是地膜生产企业与地膜生产总量空白、水稻播种面积未填写、地膜年使用总量/地膜覆盖面积数据异常、覆膜面积数据填报不完整、缺失地膜使用量或回收总量数据;


    (三)是中稻和一季晚稻机械收获面积大于播种面积、大豆机械收获面积大于播种面积;


    (四)是水产养殖品种代码漏填、池塘、工厂化、网箱、围栏养殖数据异常;


    (五)是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瓜果播种面积数据异常、滩涂养殖产量、投苗量、面积数据等问题。


    此次质量核查及集中审核有力提升了我市农业源普查数据的整体质量,进一步确保农业源普查基数准确,为污染物核算打好基础。同时也增强了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配合及协作,提高了我市普查技术骨干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和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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