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决策、监督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启动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化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辽环函【2019】133号文件),要求此通知发布以后上报环评审批的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此平台进行登录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否则恕不受理。现将登录网址及平台使用规范发布,望周知。
登录网址:http://114.251.10.205
联系电话:0427-2807806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企业端)--建设单位环评申报使用手册V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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