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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预审组来盘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创建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步伐,完善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6月24日至25日省生态环境厅服务业生态环境保护处党桂强副处长、底利平副处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王延松、沈阳市生态研究所博士巩宗强组成预审组亲赴盘锦审查盘山县、双台子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情况,并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相关审查部署会议。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可伟、盘锦市绿色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刘瑛、盘山县副县长何强,双台子区副区长盖世功、生态农村科科长刘勇进及相关工作人员一行陪同。


    预审组一行人员先后来到盘山县和双台子区开展了实地勘察,了解了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后的相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会上,预审组对已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给给予了肯定,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后的相关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审查工作,对盘锦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的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指挥所”、“参谋部”、“协调组”、“调度室”作用,推进盘锦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都严于省里的要求、高于省里的标准、快于省里的速度、好于省里的质量,打造盘锦生态文明示范新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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