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8年度中央海岛及海域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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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8]864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海岛及海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861号文件规定和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总体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积极启动申报工作,组织遴选和项目包装,拟将3500万元中央海岛及海域专项资金分配给新兴镇污水处理厂、鼎翔地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一污向二污调流管线修复工程共计3个项目,截至目前全部项目通过省级专家组评审。
为确保全部项目按期完工并起到治污效能,请市住建局、大洼区新兴镇人民政府、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店严格执行中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实施方案及专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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