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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培训

    为有效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普法有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6月18日组织县区环保局、辽东湾环保局、内设相关科室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培训。


    会议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张西云律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司法解释进行精彩讲解,30余名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参会。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及时进行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培训,不断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工作成效,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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