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近日,省生态厅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市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协调配合。
省生态厅及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文件,对能力确认、监测方法及时变更、使用记录、作业指导书、授权人签字、样品交接记录等质量控制进行专项检查。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认真总结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整改,不断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更好的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