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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开展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检查行动

    2019年5月17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分别对兴隆台区,大洼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33家餐饮企业,其中兴隆台区18家,大洼区15家,检查中餐饮企业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大多数没有正常运行使用,缺少日常维护,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餐饮企业,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餐饮企业,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必须保证我市各餐饮企业的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

 

    下一步,继续加强对我市各餐饮企业进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检查,从源头控制餐饮企业对大气的排放污染,加强对餐饮企业的排气污染治理,提高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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