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污普办召开污染源普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培训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19-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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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核算方法培训会在沈阳召开,省内各市普查办主任和技术人员、各县(市、区)
普查办技术负责人及第三方机构技术人员近30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议全面讲解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类污染源的产排污系数核算方法、实例普查数据核算、各地区在审核与汇总数据流程中存在的内容及改正方法。
会议强调,我省工作已经进入污染源数据质量提升的关键期和攻坚期,这次培训是在国家培训的基础上,对产排污系数核算方法与核算模块操作流程的再普及、再强化,各地要学懂弄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核算方法,为下一步准确核算全省污染物排放量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全省各级普查机构要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为根本要求,继续狠抓质量控制工作。各地区要严格对标国家技术规定,特别国家普查办在东北片区普查质量提升会议上提出的最新要求,明确各自责任,确保普查表填报质量。对问题数据发现一批、反馈一批,督促限期整改完善,直至符合国家要求。二是全省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家普查办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要努力突破技术难题,克服人员、经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上下联动,左右配合,持续推进工作全面开展。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协调督办,加强技术交流,做好答疑解惑,强化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勇挑重担,迎难而上,最终交出一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