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第一季度农村环境质量水质监测工作
- 发布日期: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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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4月1日,盘锦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分析及数据上报工作。
根据《2019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2019年盘锦市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完成大洼区域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农村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等;监测频次(除土壤)每季度一次,全年4次;土壤全年一次。盘锦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是3月、5月、8月和10月每月各监测一次,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3个,监测项目6项;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3个,监测项目39项;地表水水质监测点2个,监测项目24项;土壤监测点15个,监测项目10项。盘锦市环境监测站于3月27日—4月1日完成了饮用水源地和地表水水质监测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4月2日数据上报,确保了本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顺利及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