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专题学习《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 发布日期: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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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全力参与和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各部门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的合力,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座谈会,形成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2月25日,根据主要领导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机关及绿色发展中心相关人员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进行专题学习,特别是在关于生态环境损害标准的认定、关于涉大气污染环境犯罪的处理、关于非法排放、倾倒、处置行为的认定、关于有害物质的认定、关于从重处罚情形的认定、关于危险废物的认定、关于监测数据的证据资格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
我局将继续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为守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盘锦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