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强化对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

    盘锦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严把年审关、加大了对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严抓环保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现已建成18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分布我市的市、县区,方便车主进行机动车环保检测。2018年,环保检验机构累计检测车辆226000万台次,检测合格率达94%以上。

    我市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加强监管,以 “集中抽查”和“日常监管”的点面结合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实地检查,要求各环保检测站在做到文明检测,耐心解释,不徇私情的同时,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各方面约束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窗口的服务质量,从而严抓环保检测监管工作,促使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的工作良性发展。持续发挥我中心的监管职能,对我市辖区的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常抓不殆,保证了我市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有效进行。

    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检测部门机动车环保检测信息实时网上传输。同时也实现与省环保厅、盘锦市智慧平台、盘锦市大数据中心联网,通过视频实时监控各环保检验机构机动车检测过程,检测结果通过环保检测系统网上审核,确保机动车排放监管的真实性、公证性和准确性,有效解决人工模式下的监管力度弱、工作效率低等问题,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执法水平。

    通过日常检查,对各机动车环保检测公司加强管理,并督促各公司在进行日常检测工作中,建立相关台账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好定期的自检自查工作。每季度我中心都进行全市范围的各检测机构仪器比对、标定等工作,从强化比对、标定等日常监督检测工作出发,保证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的同时,以我市车辆年检工作为行动基础,结合专项行动期间对各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单位进行倒查、抽查、抽检工作,筛查我市超标排放的车辆,进行查处,如各检测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数据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环境监测站开展2019年2月饮用水源地下水监测
下一篇: 生态环境部就《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后有关问题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