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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二十三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260067 生态园小区七区住宅楼下车库出租开超市、饭店等,使用液化气罐,存在安全稳患,并且噪音扰民,周边环境脏乱差。 噪音     2018年11月28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会同住建局燃气办、环保交通局、派出所、驻街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生态园社区和振兴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生态园小区七区现有饭店1家(属早餐点)使用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有时吃饭人多,存在说话声音大的现象;圆通快递分转站点业务量大,有时来货时间早,搬卸货物声音大,影响居民休息,偶尔还存在上班期间堵塞车辆现象。车库经营网点中个别门前有杂物堆占。 基本属实     针对现场情况,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兴隆台区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成物业公司联系承租人安排人员清理门外卫生;
   2、兴隆台区住建局燃气办已将厨房内原液化气罐取消,改为用电生产加工;
   3、要求物业公司加大保洁力度,社区及物业公司将持续对商户进行跟踪检查和违规行为劝阻;
   4、对快递公司分转时间上进行了协商(每天早7点至8点,不能提前),明示了车辆不能随意停放、不能堵塞交通、搬卸轻拿轻放等事项;
 
 5、杂物堆占问题已解决。
2 D210000201811260101 得胜镇后胡村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的环评审批、验收造假,以租代征几千亩耕地,企业持续排污导致附近沟渠散发臭味扰民。举报人多次向省、市、县相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受理编号为3619和3430。举报人称曾因举报遭到打击报复。 其他污染,大气     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
    1、“得胜镇后胡村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的环评审批、验收造假”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7年3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7年第7号公告《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将卫生防护距离由强制性标准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017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举报人先后在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和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浩业化工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进行了行政诉讼,并被依法驳回,一审二审判决举报人均败诉。
    2、“以租代征几千亩耕地。”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盘山县国土局核实:浩业化工土地手续均为合法审批,有审批手续。
    3、“企业持续排污导致附近沟渠散发臭味扰民。举报人多次向省、市、县相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举报情况不属实。
    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污水由企业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后经管网输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放。企业周边无排污口,无污水外排现象。盘山县环保局对企业东侧喜彬沟进行采样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未受污染。对企业周边地下水也开展了监测,检测达标,未受污染。信访人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企业环评造假及存在污染,经多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核实均为不实举报。
    4、“去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受理编号为3619和3430。”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举报人多次就浩业化工环保手续等问题进行过举报,盘山县工作协调组据实对举报事项进行了回复,并按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
    5、“举报人称曾因举报遭到打击报复。”举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没有举报人所说的因举报而遭到打击报复的情况。
      

基本属实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加强对该重点企业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3 X210000201811260017 盘锦宝来石化公司每天半夜在盘锦港四号港池进行大规模填海作业,破坏沿海滩涂环境资源。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此情况,未得到解决。 海洋     2018年11月27日,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盘锦辽东湾新区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局(中国海监辽东湾新区大队)对举报情况立即展开调查,经查:
    1、“盘锦宝来石化公司每天半夜在盘锦港四港池进行大规模填海作业”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7日,海监执法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该工程是盘锦宝来石化公司(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轻烃项目工地清运废土,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定期向盘锦港四港池临近的东侧海域《海洋工程装备配套制造项目》和《海上钻井平台项目》上倒土,沉降后用于基础建设,没有进行填海,并未向四号港池进行大规模填海作业。
    2、“破坏沿海滩涂环境资源”,情况不属实,该工程倒土的两个区域,在2010年已经通过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了《海域使用权证书》,并已经吹填完成形成陆地,未破坏滩涂环境资源。
    3、“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此情况,未得到解决”。情况不属实。向海洋部门举报涉及该区域情况已全部解决。此次举报的四号港池海域在2017年12月,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四号港池附近有作业船只正在施工,随即辽东湾新区海洋管理部门立即展开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2018年2月24日,接到辽宁省海监渔政局通知,有群众举报盘锦辽东湾新区宝来油码头附近海域(坐标:E121°57.660′,N40°42.858′)存在违法填海行为。了解情况后,省海监渔政局联合市、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四号港池及其周边海域开展了清查,将四号港池铺设的疏浚排泥管责令拆除。举报问题解决后,省海监渔政局约见了当时举报四港池填海的举报人,当时举报人表示满意。
基本属实     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对盘锦港四港池及其周边海域的监督检查,对该工程开展专项监督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对该工程制定出详细的监管计划,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职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
    各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
4 X210000201811260039 盘山县陆家乡赵家村有一蒸罐厂,洗罐、蒸罐时异味扰民。 大气     2018年11月29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环保局现场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经查:盘锦市双台子区勇顺祥洗车厂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赵家村,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建设规模为年清洗油品运输槽车约1500台,只限蒸洗盛装石油油品的罐(槽)车,罐车内油品残液在进厂前需清理干净,只进行蒸罐。采取蒸汽熏蒸(蒸罐)清洗工艺,车间内设置7个蒸罐车位,车间内有防渗地面水收集槽和防渗水汽油收集处理密闭防渗槽,车间外西侧是废气处理装置,废气采用喷淋冷凝+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塔+15m排气筒方式处理。
    2018年11月22日,盘锦市双台子区勇顺祥洗车厂因锅炉燃烧器配件损坏停产修理,并向盘锦市双台子区环保局
申请停产二十天,计划2018年12月12日维修完毕后恢复运营。截止到11月22日,2018年实际清洗油罐车约200台。因活性炭更换不及时、不彻底,环保设施运行可能会出现异常,从而造成废气超标排放,异味扰民。因此该企业2018年8月对吸附塔中的部分活性炭进行了更换。举报期间,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异味监测。
基本
属实
    盘锦市双台子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
盘锦市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责令盘锦市双台子区勇顺祥洗车厂立即对吸附塔中的活性炭进行全部更换。
    2、盘锦市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责令盘锦市双台子区勇顺祥洗车厂恢复生产之前向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提交复产申请,
并按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废气进行监测,同时,双台子区环境保护局也将不定期对该企业进行监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3、陆家镇政府在盘锦市双台子区勇顺祥洗车厂邻近住户聘请三名大气监督员,如发现该企业排放废气有异味,由双台子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现场监察、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5 X210000201811260104 盘山县甜水镇新立村北侧盘锦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业化肥,生产时气味刺鼻,污染环境,影响附近树木及农作物。 大气     2018年11月26日,经盘锦市盘山县环境保护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盘山县甜水镇新立村北侧盘锦恒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工业化肥,生产时气味刺鼻,污染环境,影响附近树木及农作物。”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盘锦恒兴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注册代码91211100761818835Y,
法人代表:王绍义,该厂位于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新立村,2005年6月20日正式成立,有环评手续。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硫酸钾肥、颗粒硫酸钾肥、复合肥、氯化钾肥、硫酸钾镁肥、盐酸及技术咨询服务。盘锦恒兴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硫酸钾(钾肥原料)。2018年11月26日,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曼海姆反应炉产生烟气及企业工艺废气(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反应炉烟气排放达标,监测厂界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达标,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超标。盘山县环保局对企业废气超标违法行为依法立案。
基本属实    此件重复访编号D210000201811240023、X210000201811250061已办理完结,对盘锦恒兴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氯化氢气体的行为,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给予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6 X210000201811260105 一是盘山县甜水镇新立村盘锦恒兴化工公司污水直排至居民耕地里,生产化肥气味熏人,厂子东边有大沙场,产生扬尘污染。二是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污水乱排,异味扰民。 大气,水     2018年11月26日,经盘锦市盘山县环境保护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
    问题一:1、“盘山县甜水镇新立村盘锦恒兴化工公司污水直排至居民耕地里。”举报情况不属实。盘锦恒兴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硫酸钾(钾肥原料)、副产品为盐酸,生产工艺以氯化钾和硫酸为原料在曼海姆炉中反应生成硫酸钾和盐酸,经现场勘查及查阅环评报告,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经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质未受污染。
    2、“生产化肥气味熏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6日,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曼海姆反应炉产生烟气及企业工艺废气(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反应炉烟气排放达标,监测厂界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达标,氯化氢气体有组织排放超标。
    3、“厂子东边有大沙场,产生扬尘污染。”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东侧砂土堆为盘山县甜水镇政府宜居乡村建设道路路基所剩的沙石料,与企业无关,现场砂土已采取有效措施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问题二:1、 “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污水乱排。”举报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26日,盘锦市盘山县环境保护局现场调查核实: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防水卷材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盘山县环境监测站对地下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质未受污染。企业不存在污水乱排,污染土地的情况。
    2、“异味扰民。”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属于防水卷材行业,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目前企业停产。防水卷材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沥青烟排放,生产工况异常或跑冒滴漏时有异味扰民情况发生。
部分属实    此件重复访编号D210000201811240023、X210000201811250061已办理完结,对盘锦恒兴化工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氯化氢气体的行为,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给予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盘锦市盘山县环保局要求盘锦兴胜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对沥青烟装置进行改造升级,对搅拌罐进行清理和维护,待企业恢复生产时,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将对企业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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