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我市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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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把十九大提出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求落到实处,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和《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相关政策》是在实施《盘锦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基础上制定的,共计15条:
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整体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小分队抓落实”工作机制。
清理招商引资协议不兑现问题。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健全企业家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
着力实施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血脉工程。
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互参股。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组建地方特色产业集团(联盟)。
盘活农村国有农场闲置房屋发展特色产业。
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支持大学生回盘就业创业。
建立政企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系机制。
建立服务民企工作综合评价机制。
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环境。
《关于进一步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分为十个部分共计32条具体举措。其中,第一部分至第三部分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第四部分至第九部分是做活做宽做好民营经济的6个载体工程,第十部分是确保《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的相关保障措施。
十个部分的主要内容是: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具体抓。
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进而带动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着力建设诚信盘锦。
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的办事效率,建设高效政府。
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着力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
切实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着力实施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血脉工程。
出台各种利好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着力实施政策引导工程。
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实施造就新时代 “小老板”工程。
打通民营企业向各级政府反映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实施政企日常联系畅通工程。
高度关注民营企业对各级政府涉企部门的满意度,实施服务民企工作综合评价工程。
强化督查考核巡察,强力促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摘自盘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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