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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测站对辽河口排污企业进行第9次月监督性监测

    为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盘锦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9月18日对辽河口排污企业污水进行第9次监督性监测。

    监测工作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方法要求,对欢喜岭污水处理厂、盘锦盛源海杰冷食有限公司等排污企业废水特征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氯化物、流量等进行监测。
    
    现场监测室于9月18日完成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样品交分析室监测,监测数据月底前报市站综合室汇总评价并编写监测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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