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测站开展2018年9月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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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8年9月3~11日开始对辖区内7家重点污水处理厂进行第9次月例行监测。
监测工作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方法要求,主要针对盘锦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盘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盘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盘锦辽河油田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盘锦奇正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的特征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硫化物、石油类、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氯化物、总磷流量等进行监测。现场监测监测室9月11日完成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样品交分析监测室分析,监测结果将于月底日前报市站综合室进行评价并编写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