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站开展2018年8月废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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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盘锦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8月6日~27日对辖区内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第8次例行监测。
监测工作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方法要求,市站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总机戒厂、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吧(盘锦)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等1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水特征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氯化物、流量等进行监测。
市站现场监测室于8月27日完成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将于8月底前报综合室进行评价并编写技术报告。
李宝刚
2018-8-27
监测工作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方法要求,市站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总机戒厂、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吧(盘锦)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等1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水特征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氯化物、流量等进行监测。
市站现场监测室于8月27日完成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监测数据将于8月底前报综合室进行评价并编写技术报告。
李宝刚
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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