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督查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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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盘锦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督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督查时间(2018年7月10日~12月1日)督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427-2807117,专门邮政信箱:盘锦专用信箱0008号,邮编:12401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30~17:00。
盘锦市生态环境督查工作小组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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