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专业户)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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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专业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强化督导,全面做好禁养区内养殖企业(专业户)监督检查工作。5月17日至18日生态、环监、畜牧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专业户)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重点针对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企业(专业户)是否存在“死灰复燃”的问题、禁养区内依法保留的养殖场(专业户)产生的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等是否经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是否有新的养殖场(养殖户)等问题开展了实地专项监督检查,并形成了专项检查报告,有效保障了禁养区内的环境质量安全。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继续加大畜禽养殖禁养区环境监管力度,切实将关系百姓民生的实事办实办好,为我市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