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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积极应对3月份重污染天气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国家气候中心会商结果,3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大气扩散条件一般,呈现逐渐转差趋势,预计9-15日,将出现一次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到3月底重污染天气过程将出现2-3次。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强化了会商研判工作,结果表明,近期我市风向转为西南风,温度升高,风速较低,扩散条件转差,环境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会有中度或以上污染时段,主要污染物为PM2.5。为做好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工作,盘锦市提前进行安排部署:
    一、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恰逢全国“两会”召开,要求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防工作,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主体责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按照《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各县区、经济区、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限产限排、污染防治和健康防护措施到位,缓解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健康。
    二、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对易产生扬尘部位的管理。环卫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机扫率,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道路洒水降尘的频次。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做到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六个100%”。春季绿化过程中,要把裸露地面、临时废土堆的扬尘管理放到突出重要的地位,避免产生二次扬尘。强化对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防止道路扬尘污染。
    三、强化执法检查。对重点的工业污染源要保持每日巡查频次,督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要责令立即整改,处予上限罚款。各地要督促燃煤企业保证脱硫脱销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限产限排的各项准备工作,煤堆灰场要定时洒水,并做好覆盖抑尘工作。县区、经济区要对辖区内混凝土、沥青搅拌站的料场堆场覆盖的设施进行检查,实现全覆盖,洒水抑尘设施必须启用并加大洒水频次,确保不产生扬尘。
    四、进一步强化秸秆焚烧的管控工作力度。各县区、经济区要按照秸秆禁烧责任书的要求,将责任层层落实,包到村,包到户,包到人,包到具体地块,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强化督查巡查,实现全覆盖监管秸秆禁烧,避免新火点产生。出现新火点必须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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