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关于转发《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处理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8 浏览次数:413
各县区环保局、各经济区环保分局:
     
    现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处理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同时,我局也将对已经抽取的环评资料,进行技术督导工作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将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请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省厅的处理意见对相关机构和环评工程师进行整改处理,整改期间不得受理和审批与之相关的环评文件。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