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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环保局组织收听收看新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次数:297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12月26日上午,在市环保局二楼西会议室组织收听收看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此次会议是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治保障。
    会议中,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发言中指出,新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水十条”提出的新措施予以规范化、法制化,责任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监管更加全面,惩处更加有力,为新时代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各级环保部门要继续深化宣传学习,严格执法监管,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信息公开,依法推动“水十条”深入实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质量改善获得感。
市人大(环资委、法工委)、法制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卫计委、质监局、辽河办参加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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