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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17-12-04 浏览次数:204
    11月,通过市环保局积极推动,高度重视,市直各责任单位和各县区、经济区相关单位通力合作,我市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11月底,已完成32项任务,包括已完成耕地红线划定工作、已淘汰148台燃煤小锅炉及黄标车6171台、全市县级以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覆盖率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市本级政府绿色采购比例已达到72%、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100%、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已达到13平方米/人以上等工作。

    下步我局将积极推动剩余的5项工作任务,包括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规范畜禽养殖、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我市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全部37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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