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站开展2017年11月份医疗污水监督性监测
- 发布日期: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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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环境监察局委托,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7年11月21日起对我市7家主要医疗机构的医疗污水进行监督性监测。
监测任务盘锦市中心医院、盘锦市中医院、盘锦市妇婴医院、辽河油田总医院、辽河油田妇婴医院、辽河油田第二职工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分院等。监测项目为医疗污水特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余氯、细菌总数、粪大肠菌群4项。市站现场监测监测室于11月21日完成采样及现场监测工作,样品交分析监测室分析,监测数据将于11月底前报综合室,按《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进行评价并编写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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