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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监察局召开县区经济区环保局长会议

    11月17日,市环境监察局召开县区、经济区环保局长、环境监察局长工作会议,就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91件环境信访案件整改落实、155个环保问题、取缔关停企业情况进行调度,参加会议除县区、经济区环保局长和监察局长外,市环境监察局长班子成员也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各县区、经济区四个方面的工作汇报,155个环保问题还有14个没有整改到位;取缔关停企业情况不太乐观,盘山县、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所属关停企业已经关停,大洼区和辽东湾新区由于关停企业多,涉及面广,关停有些困难,现正在全力推进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提到我市4个环境问题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新编制下发外,其他3个问题均在整改中;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91件环境信访案件中61件属实和部分属实的案件,已经完成整改55件,还有6件正在整改中;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进展缓慢,只是把企业名单报上来,企业的评估报告还没有全面展开。

    会议要求,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这几项工作,年底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近期省里可能要组织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境问题和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察,请各县区、经济区引起高度重视,督察期间发现反馈的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案件处理整改不到位,可能面临被追责的风险。因此,各县区、经济区要对没有完成整改到位的问题,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限,要多给政府和管委会提供好的建议,尽快完成整改。

    会议强调,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关系到下一步发放排污许可证的问题,如果这次不把排污企业纳入,可能影响企业的生存问题,所以县区、经济区要严肃对待这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要列进来,纳入管理,做好评估工作,这项工作要在12月中旬完成。

    会议要求,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环境监管,要加大执法力度,要执法到位,管理到位,处罚到位。要加快推进排污费的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特别是VOC收费和扬尘收费要让企业如实申报,在12月20日前缴款到户。(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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