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局召开十九大期间维稳及重污染天气环境执法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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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市环境监察局召开科以上干部会议,会议就十九大期间维稳及重污染天气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环境维稳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环保局十九大期间环境维稳工作会议的精神。并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工作布置:
一是管户科室要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料场和堆场是否按规定进行覆盖等,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是重污染天气来临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派人进行驻厂监察。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限产限排、降低生产负荷、使用低硫份和低灰分的原料,并做好记录留有台帐。同时,要求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方案。
三是要做好秸秆焚烧的管控工作,三个小组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县区、经济区的秸秆焚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火点及时责令县区、经济区进行处理。
四是十九大期间,所有外委处置危废的企业要停止处运,本市内必须转移处置的必须有专门押运人员跟车押运,防止出现问题。(王德明)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环境维稳安保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环保局十九大期间环境维稳工作会议的精神。并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了工作布置:
一是管户科室要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料场和堆场是否按规定进行覆盖等,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是重污染天气来临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派人进行驻厂监察。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限产限排、降低生产负荷、使用低硫份和低灰分的原料,并做好记录留有台帐。同时,要求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方案。
三是要做好秸秆焚烧的管控工作,三个小组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县区、经济区的秸秆焚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火点及时责令县区、经济区进行处理。
四是十九大期间,所有外委处置危废的企业要停止处运,本市内必须转移处置的必须有专门押运人员跟车押运,防止出现问题。(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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