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站对我市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核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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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7-8日,省环境监测中心污染源室对盘锦市站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质控核查工作。
一是查看2016年工作总结、2017年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方案、监测质控工作方案和已完成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及报告所涉的原始记录;
二是抽查污染源监测采样及实验室分析技术人员的上岗资质相关材料和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相应的计量检定证书、期间核查记录、操作规程和记录;
三是现场提供废气质控样结果,废水质控样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四是选取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测操作考核并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新、老平台使用运行情况及自行监测数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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