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境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 发布日期: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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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把环境执法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了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通过采取集中约谈、强化夜查、驻厂监督、行政处罚、移交移送司法机关、限制生产、定期督办等多项措施,加强对国控重点源、重点企业和环境敏感区的环境监管执法,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强化企业现场监管。市政府出台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划分方案,规范企业保护环境行为,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在监管方法上,启动“双随机”环境监管机制,制定了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把“双随机”检查和日常环境监察相结合,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察相结合,把现场检查重点放在企业的生产状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自动在线运行情况等方面,从细节上强化管理。
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沿海区域企业、纳污坑塘排查、生猪屠宰厂(点)专项、城市精细化管理治理噪声、自然保护区、扬尘污染等多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杜绝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多部门互动执法。我市环保、公安等部门实行执法联动,积极开展案件移交移送工作。自2015年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优势,共查办行政案件18起,刑事案件6起,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6人,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发展态势,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刘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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