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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冒黑烟违规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关于开展城市限行区域违规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文件要求,积极应对雾霾天气,坚决遏制机动车冒黑烟现象,我市、县、区环保局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部门会同市、县区公安交警部门、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对上路行驶的违规、冒黑烟车辆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7月初,市环境保护局就制定了《盘锦市机动车冒黑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市各县区环保局。要求各级环保局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部门要协调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辖区内的各级道路上不定次、不定时地进行了冒黑烟等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并对大型车辆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加强管理,保证道路行驶车辆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市交通、市交警支队、县区环保局、县区交警大队分别联合整治行动,以集中结合分散两种形式进行检查整治。
           
    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台次,共检查车辆223台次,公安部门进行违规车辆处罚8台次,环保部门查处机动车排放超标车辆14台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即迎合了我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加强了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建设,同时确保了我市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排放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不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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