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管出天蓝水碧
- 发布日期: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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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越来越蓝,水越来越绿,环境越来越好,市民敞开肺腑深呼吸……
近年来,我市以统筹空间、总量、准入三大机制为重点,建立与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相对接的环保体系,从全程入手,构建“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同步进行的环境管理“金链条”,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强力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狠抓环境监管执法,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沃土工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使城市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环保工作亮点纷呈。
推进“气十条”建设工程,天空更加湛蓝。我市充分利用“气化辽宁”试点城市机遇,做好燃料结构调整,实现村村通燃气的目标。出租车燃气比例为100%,LNG公交车比例达到82.5%,全市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22亿立方米,占全省年用气量的28%左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建成区72台小锅炉任务指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8%;淘汰黄标车13389台,完成任务的118.2%;构建起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禁烧管理体系,实行严格的秸秆禁烧防控长效机制;被省环保厅列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试点城市。
推进“水十条”建设工程,水质全面达标。我市先后投资3亿元开展螃蟹沟(六零河)综合整治,通过加强河道清淤治理,封堵非法排污口32处,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网3200米,建设农村氧化塘29个,使螃蟹沟水质达到标准要求;完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辽东湾生活污水处理厂、大洼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和盘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平稳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推进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辽东湾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开展25个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氧化塘511个,面积达133万平方米,农村污水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收和有效处理。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全市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村标准。在全域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深入开展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全域治理等九大类治理工程,真正实现农村环境治理全覆盖无死角没盲区,农村生态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年任务一年完成”,而且全市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村标准,165个行政村达到示范村标准,被授予“辽宁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市”称号,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我市及早谋划,提前布局,率先动手,全力搞好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全省首家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城市。开展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县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档升级、《市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落实和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工作。积极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盘山县、大洼区编制了《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竞争立项、专家审核,盘山县、大洼区被省环保厅列为5个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区之列。
从严项目环评审批,杜绝环保违规项目。我市一直将规划环评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的刚性约束,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发展方向、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坚决说“不”,13个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没有通过环评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了环境风险。完成辽河口纸制品产业园、辽东湾新区精细化工园等5个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和辽宁嘉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建铝加工产业装备制造项目、盘锦港荣兴港区多个泊位的改扩建工程、航道项目等53个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同时,有效利用国家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政策,共梳理环保违规项目65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