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开展冒黑烟农用车辆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193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市的任务要求,坚决遏制我市上路机动车冒黑烟现象,我市针对农用车辆监管、强化监督执法、加快冒黑烟车辆及老旧车辆、提升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水平等方面,开展了此次机动车环境污染、冒黑烟查处整治行动。

    2017年10月8日,在双节期间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大洼区环境保护局、大洼区交警大队联合对道路行驶机动车检查,下至大洼区庄林路区域(305国道),主要对道路行驶冒黑烟农用三轮车,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人,出动执法车辆3台,共检查车辆27台/次,经查,大部分农用三轮车都没有手续,分布在县区乡村,环保部门查处机动车排放超标车辆4台/次,并责令整改。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迎合了我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确保我市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排放能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尽心尽力,同时也加强了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了机动车环保监管效率和执法水平。
                   
盘锦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