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 发布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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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26日,省环保厅受环保部委托在我市组织召开《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论证会,经过专家论证,《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论证。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省环保厅的领导和知名的环保专家参加这次《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论证会。
专家组听取了《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后一致认为《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立足当地的区位优势、生态优势,构建了生态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控制、生态产业支撑、绿色人居支持、生态文化服务和生态制度约束六大体系,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
《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根据全市资源环境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对盘锦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生态文明建设空间布局、产业转型、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生态红线的具体范围及其管控要求,提出了生态安全格局构建方案,是一个“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规划。《规划》指导思想正确、理念先进、目标明确、内容全面、图文并茂、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对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副市长陆兵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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