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职业准则
- 发布日期: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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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爱国奉献,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三、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本职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提高效率,确保质量,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坚持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热情,诚信友善,积极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反对弄虚作假。
五、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六、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持原则,公正执法,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自省自警,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七、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秘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财经纪律,反对铺张浪费。
八、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讲卫生。维护正义,是非分明。倡导新风,反对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