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局全力以赴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信访案件
- 发布日期:201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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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局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盘锦工作协调组转交的两件环境信访案件。案由为:群众写信反映,“辽河油田在新兴镇水泥厂北侧500米处倾倒黑油泥,污染地下水”和“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公司钻井二公司在湿地保护区(辽河口区南景区,鸳鸯沟)内钻井,油气喷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现成市环境监察局调查处理。市环境监察局环境监察一科接到举报件后,在李建副局长带领下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收集相关证据。
经过几天的现场调查、勘察和询问部分当事人,并经市海洋与渔业局辽河口分局和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郭管理站出具证明,结果表明投诉人所称的在湿地内钻井情况属实,油气喷出,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不属实;在新兴镇水泥厂北侧500米处倾倒黑油泥,污染地下水情况不属实。上述调查情况均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市环境监察局已经按照转交组的要求,将调查处理情况、问责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报告上报盘锦市工作协调组。
下一步,市环境监察局将继续跟踪督办,确保井场周边环境良好,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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